纳粹德国宣布剥夺犹太人一切公民权利的法律是《德意志帝国境内犹太人居住法》(血统与荣誉法)。
《德意志帝国境内犹太人居住法》,俗称《纽伦堡法》,是纳粹德国政府于1935年9月15日通过的一部法律。该法案宣告犹太人丧失了作为德国人的权利和地位。国民并成为二等公民。该法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禁止纯德国血统的“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和性关系;第二部分禁止纯德国血统的“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和性关系;第二个详细说明了谁被视为犹太人以及他们将失去哪些权利。纽伦堡法律成为纳粹德国种族主义法律的基础,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失去了公民身份、财产和自由。整个欧洲也进入了一段被称为大屠杀的黑暗历史。直到1945年纳粹德国战败,这些不公正的法律才被废除。
纽伦堡法律只适用于犹太人吗?尽管该法案主要针对犹太人,但也包括其他“非纯德国人”的群体。例如,根据第二部分,所有定居在德国的犹太人以及与犹太人结婚的非犹太人都将被视为犹太人并失去德国公民身份。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其他群体的权利和地位,例如罗姆人(吉普赛人)等少数民族。
纽伦堡法律剥夺了犹太人的所有公民权利,是二十世纪最残酷和不人道的法律之一,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大屠杀。今天,我们应该铭记这段历史,坚决反对种族歧视和任何形式的压迫。
【法律依据】:
《德意志帝国境内犹太人居住法》第 2 部分第 1 条 犹太血统的人无权在德意志帝国或各州担任公职,无权从事工业、商业或自由职业在国防工业或国家和经济领域。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