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间体的鉴定、生产和采购是否符合规定?

日期: 2026-02-12 08:10:47|浏览: 4|编号: 10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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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身为农药生产以及出口大国,目前已一步步渐渐形成了研发、中间体生产、原药生产以及制剂生产这样子的完整产业链。而农药中间体的合成乃是农药生产重要环节当中的一个。

什么是农药中间体?

在农药合成进程里,由化工原材料经一系列化学反应产出的用于生产农药的化学物质称作农药中间体,后续它能够继续借助化学反应转变成具有杀虫、除草或者杀菌功能的农药活性成分,农药中间体是生产农药的中间材料,它可被划分成含氟中间体,含氰基中间体,含杂环中间体等。从产业链去看,农药中间体处在产业链的中游部位,它的上游是黄磷、液氯这类无机原料,还有甲醇三苯等基础有机原料,将其制成农药原药,再通过配方成为相应的农药制剂,之后应用于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卫生领域。产业链举例如下所示:

图一 农药产业链

农药中间体如果属于新物质,会有哪些管理要求?

2020年4月,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第12号部令,也就是《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此办法被简称为《办法》,《办法》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它对推进我国中间体的行政管理以及市场规范有帮助,《办法》的主管机构是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12号令所管辖的中间体,其中涵盖化工、化学行业的中间体,同时还包含一些其他行业所用到的中间体,像医药(含原料药)、农药(含农药原药)、兽药(含原料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的中间体也处于其管辖范畴内。

12 号令所配套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也就是以下简称的《指南》里面,清晰地给出了中间体以及非分离中间体的定义,当中非分离中间体是属于豁免类别的,排除非分离中间体之外的中间体,则适用《办法》。

中间体:

指的是,在整个化学反应进程里,上一步化学反应所产出的化学物质,在接下来的化学反应进程中被消耗掉,以此用来生产别的化学成分或者产品。中途所产生的物质,不应该出现在最终生产的化学物质或者产品之中,除非是作为不纯的物质存在。

非分离中间体:

即属于那种处在反应容器范畴内,或者涉及反应装置的中间体状态,同时它又涵盖了化学反应结束后,被放置于容器里暂时存放并且被运用到同一厂区内接下来一些化学反应状况。

根据《办法》,农药(含农药原药),因有着农药法规的管理,从而被列入豁免类别,不过,要特别关注农药中间体,要是其属于新化学物质并且不满足非分离中间体的条件,那么需在生产或进口之前进行备案或登记。下游加工使用方同样不能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备案的农药中间体。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合规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新化学物质?

根据《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新化学物质所指的是,没有被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 的化学物质。

图二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

能够确定物质是不是属于新化学物质的唯一标准,是该物质是否被列入IECSC,现行版IECSC由原环境保护部在2013年发布,截至目前已经发布了26次增补公告。

查询方法:

进行名录查询时,企业要同时查询2013版名录以及历次增补公告,这种做法不太便利,还容易出现遗漏情况,需注意,这是名录查询一项事。

当前,生态环境部于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线上查询门道,企业得在政务服务大厅注册账号,凭验证码登录方可查询,此过程存在不便。

瑞欧科技所建立的全球化学品名录在线查询系统——瑞查查,目的是专为使企业能够更便利快捷地进行查询,该系统之中企业不需要进行注册就可以免费去使用,并且瑞查查有着支持输入CAS登录号或者化学名称来进行查询这样的功能、特点,以此达成企业的查询需求。

要是借助CAS登录号抑或是化学名称开展查询之后,发觉IECSC里含有此物质,那就表明该物质属于现有化学物质,然而反过来却并非如此。

IECSC分成公开物质与保密物质这两部分,公开物质能够凭借CAS登录号或者化学名称检索得到,保密物质是以类名形式,也就是隐匿物质化学名称、CAS登录号等列入的。

所以,要是经过查询并非是IECSC公开的那一部分,那么能够进一步朝着官方去提交正式的查新,以此来确切知晓物质是不是被列入到了IECSC保密的那一部分。

查询示例:

如下是,两个用来使用瑞查查,去判别物质是不是属于新化学物质的相关案例。

案例1:非新化学物质

2 - 氯 - 5 - 氯甲基吡啶,其CAS编号为70258 - 18 - 3,它属于吡啶甲胺类有机化合物,它是用在合成除草剂、医药以及杀虫剂等方面的重要中间体。

IECSC的查询得出这样的结果,此物质已然被列入了IECSC,并不需要去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案例2:非公开化学物质

用来合成邻甲酰胺基苯甲酰胺类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的一个重要中间体,是2-氨基-5-氯-N,3-二甲基苯甲酰胺(2-Amino-5--N,3--)(CAS#-28-5)。

按IECSC查询出的结果来讲:该物质并不是基于IECSC公开的那种物质嗯。瑞查查给予提示说那可以朝着官方去提交正式的查新操作,以此来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属于新化学物质咧。若是明确了未曾在IECSC里被列入的话,企业就得依照《办法》所规定的去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哦。

尤为特别地进行提醒,农药生产企业,当处于计划采购农药中间体的状况时,要是经过查询发现其并不在IECSC当中,那么同样是需要去关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完成情形的,在此建议采购已经完成备案或者登记的产品。

谁可以申请新化学物质登记?

照《指南》来看,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申请人必须是境内的生产企业,或者是进口企业,还有拟向境内出口新化学物质的境外生产企业,或者贸易企业,而且这种情况下需要指定境内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当作代理人。

斟酌不一样的商流情形,于供应链里挑选适合的一方当作申请人,时不时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节约成本。

以下呢,会罗列几种典型的商流,瞧瞧以怎样的情况作为申请人去展开登记工作会更具适宜性呢?

案例1:有农药中间体S,它属于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活动在中国境内发生,在此种情形之下,申请人必定得是农药中间体生产商A,在生产商A生产该物质之前,要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并且要获得登记证。

有一个案例被称作案例2,其中涉及的新化学物质S是在位于中国境外的地方进行生产的,生产完成了之后,它是以农药中间体的身份进口到中国境内的,处于这样的一种情形之下,申请主体会存在2种方案。

一种形式是境内代理人由境外贸易公司B指定,此公司作为申请人,指定的境内企业要有相应资质,比如叫瑞欧那么就指定它。并且在进口之前,还要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登记完成之后啊,境外公司B能够在登记量以及登记用途的范围以内,朝境内好多家企业合规出口。

有一种情形是,具备贸易资格的农药生产企业C将作为申请人,于该中间体进口以前进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登记完成之后,企业C能够在登记量以及登记用途规定的范围以内,朝着境外许许多多家贸易企业采购进口(在此仅仅探讨法规方面的可行性,不涉及实际的商业场景)。

特意作出提醒,于各不相同的供应链状况之下,企业能够挑选相对具有 的方案,借此削减合规应对所需的费用以及时间对应的成本量,从而把控住贸易方面的主动权。

所以,身为农药中间体的生产企业,以及贸易企业,还有农药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进行生产,或者打算向境内进口农药中间体之前,要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来判断是不是需要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而农药生产企业在采购新化学物质中间体的时候,同样得留意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完成状况,建议采购已经完成备案或者登记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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