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眼查软件提供的信息,近期北京寺库商贸企业,因为具备偿还能力却拒绝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规定的责任,被赣县人民法院指定为失信执行对象,所涉及的案件类型是商品交易争议。
根据相关文件,当事人指出,其经由寺库软件购置了若干物品,部分物品寺库企业未依照约定时限进行寄送或退款,部分退货物品寺库企业收到后未予退款处理,当事人曾向寺库服务部门申请催促货物寄送或退款事宜,但对方以各种借口进行拖延,最终法院裁定北京寺库商贸公司需退还当事人款项13953.0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190元。今年10月,该公司因此案被强制执行。
天眼查提供的数据表明,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有两条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而且,这家企业还牵涉到多项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令的情况,涉及的总金额达到了7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