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超千家店铺更换生鲜灯,多地市场监管推动整改

日期: 2025-10-04 08:06:09|浏览: 11|编号: 106743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全市所有240个农贸市场内售卖肉类的区域照明设备均已全面更新,1036家售卖新鲜食材的店铺以及大型和中等规模的超市也率先完成了整改,总共调换用了4718个生鲜照明器具。

四川省成都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短视频《生鲜领域里的“增色工具”从十二月份开始不允许使用》,其观看次数超过三百万,促使四千多家售卖生鲜食品的商家提前自行更换了用于照明的设备。

照明设备,专门用来调整光线色调,目的是让肉类、蔬菜和水果等食材看起来更吸引人,这种装置被称作生鲜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新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效之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零售超市以及各类生鲜水果专卖店等售卖食用农产品的地点作为工作重心,针对可能干扰顾客视觉感受的生鲜照明设备应用状况展开了彻底检查,对于采用不合格照明装置的经营者当场下达了纠正指令,同时推动其执行到位,收获了明显效果。

根据现有资料,“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规则推行第一个月,各地市场管理人员已经检查了超过三万家售卖食品的店铺。消费者普遍表示,市场里那些色彩鲜艳的照明设备已经消失了,现在挑选肉类、蔬菜和水果时感觉更加安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人士表示,近些年,一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以及生鲜店等地方,开始借助生鲜灯来让在售的生鲜农产品看起来更吸引人。这种灯虽然对食品本身没有坏处,却能够隐藏住农产品的一些缺点,让它们的外表颜色更好看,从而干扰了顾客挑选时的判断力,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顾客的利益,也不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规章清晰指出,售卖新鲜农产品时,禁止运用能够使产品原本的视觉特征等感官表现出现显著差异的照明设备,以免使购买者对商品产生错误的感官判断。根据《办法》规定,若食用农产品售卖者继续使用不合规的照明等装置,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将责令其纠正,并予以告诫;若不执行纠正,将处以五千元到三万元之间的罚款。

禁用生鲜灯之后,什么样的照明设备可以达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有明确说明,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建筑的照明数值有规定,这可作为商超、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生鲜门店等售卖食用农产品的地方安装照明器具的参考标准。各地依据具体情况,运用多样方法,对食用农产品售卖点照明等相关配置的监管标准做了更详尽的补充说明。

接下来,监管机构将不断强化市场检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确保民众购物无忧、饮食无虞。

如需获取详细信息或洽谈业务,敬请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账号,该账号由中国经济网运营,识别码为。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101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