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们的那些事之外贸新政篇:8月1日之后“买单报关”即将成为历史
前两天发布的关于海关总署发布了调整报关单填制规范的通知,涉及到出口报关单的多项重要调整。重磅!8月1日后,买单报关的大门将彻底关闭!有很多小伙伴留言说不了解,今天在做一个具体分析:
买单出口还未成为历史!
至少在目前来说。
外贸人的慌张:
“粗暴”的解读类似于:
然而在海关的公告中,主要说的是:
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以及2018年第61号公告《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
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加7项:“页码/页数”、“境外收货人”、“离境口岸”、“原产国(地区)”、“报关人员证号”、“电话”、“自报自缴”(在表体商品项下方打印);修改4项:原“收发货人”修改为“境内发货人”、原“出口口岸”修改为“出境关别”、原“运输工具名称”修改为“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原“随附单证”修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删除2项:“录入员”、“录入单位”;位置变化3项:“集装箱号”、“境内货源地”、“申报单位”。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公告地址:
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72/index.html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1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
公告地址:
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97399/index.html
光看公告原文,并没有特别提及“三单一致以杜绝无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个人从事国际贸易”“银行结付汇严格比照报关单提单等纸面信息中的收发货人进行收付汇业务”。
所以说,光凭这次报关单调整的公告就说8月1日之后不能再买单报关了,有夸大的嫌疑。毕竟三单一致在上海、宁波口岸以及华北的天津、青岛口岸确实严格落实了,但在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州、深圳地区,真的很难。
修订海关进出口报关单是真的!
但是银行结付汇也要对照收发货人才能收付汇,无法肯定!
从收集反馈了解到的信息看,虽然从去年开始的确有部分银行在对部分敏感国家收结汇的时候,会要求企业提供一致收货人的报关单和提单等要求,比如俄罗斯,比如乌克兰等等。
但是全国并未完全落实此政策。
还有这么分析的,觉得有理,分享给大家:
但是买单出口毕竟是灰色地带,从近两年中国海关一系列的变革来说,买单出口这条通道被封闭也是迟早的事。
自始至终,国家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这个。
所以,如果你有经常这样操作的,建议你还是提早做好打算,自己注册公司按正常出口流程走,或者找代理公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