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1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包装和包装废物法规 (PPWR) 提案,该提案修订了现行的包装和包装废物指令 94/62/EC (PPWD)。PPWR提案也适用于所有包装和包装废物,无论使用何种材料,但它旨在完成从指令到法规的壮观过渡,这将直接对所有成员国生效,而无需转换,并协调欧盟层面的包装和包装废物控制要求。
拟议的欧盟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修订立法有三个主要目标:首先,防止包装废物的产生:减少包装废物的数量,限制不必要的包装,并推广可重复使用和可再填充的包装解决方案。其次,促进高质量回收(“闭环”):到2030年,使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包装都能以经济可行的方式回收。最后,减少对初级自然资源的需求,为二级原材料(回收材料)创造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并通过强制性回收材料比例目标增加再生塑料在包装中的使用。
最新的提案显示,与之前泄露的版本相比,目标有所下降。
对包装产品本身的要求减少了不必要的包装浪费
从2030年起,某些包装形式将被禁止进入市场,以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浪费,例如:
此外,2025年以后,普通“轻量级”塑料袋(购物袋)的消费量应限制在每人每年40个,此后数量将逐年持续减少。
限制过度包装
从 2030 年起,用于销售包装、分组和运输包装(包括电子商务包装)的每个包装单元的设计都应将其重量、体积和包装层数减少到确保其包装功能的最小尺寸,例如限制包装填充的“空白空间”(通常由聚苯乙烯、气垫、 海绵填充、碎纸、气泡膜、聚苯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片或其他填充材料),确保空置率不超过40%。
包装不得采取双壁包装、假底包装、增加不必要的包装层数等手段造成产品体积增加的错觉,但受欧盟原产地地理标志立法保护的包装设计外,不能实现包装功能的超标包装产品今后将被禁止投放市场。
包装要求是可回收的,需要分两步满足要求。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包装必须按照设计回收标准进行回收,回收含量低于 70% 的包装将被视为不可回收,不得投放市场。包装生产商为遵守生产者责任延伸 (EPR) 系统而支付的财务费用将根据包装可回收性等级而有所不同。
从2035年起,这些要求将进一步调整,以确保可回收包装也以充分和有效的方式收集、分类和回收(“大规模回收”)。
回收材料比例目标
这
PPWR提案规定了特定包装类别的强制性回收含量比例,该比例将于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包装类型:2030%再生材料,2040%再生材料
接触敏感的PET包装
30%
50%(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
其他接触敏感塑料包装
10%(由PET以外的塑料材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
50%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30%
65%
其他类型的塑料包装
35%
65%
*为保证医疗产品质量,医疗包装将免除这些要求。
回收材料在包装产品中的比例也会影响支付的财务费用金额。
重用目标
PPWR提案提出,运输包装、电子商务包装等的强制性可重复使用包装比例,将于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包装类型:2030 可重复使用包装百分比 % 2040 重复使用包装 %
冷热外卖饮料容器
20%
80%
即食外卖食品容器
10%
40%
红酒或烈酒以外的酒精饮料(如酒精、啤酒等)。
10%
25%
红酒(起泡酒除外)。
5%
15%
非酒精饮料
10%
25%
运输包装(托盘、塑料盒等)。
30%
90%
非食品电商包装
10%
50%
运输包装配件(例如托盘、带子等,以稳定和保护包装内的产品)。
10%
30%
多件装(不包括纸板)。
10%
25%
大型家电
90%
90%
可堆肥包装
在采用修订后的PPWR两年后,茶包、与用过的咖啡产品一起处理的过滤咖啡包、水果和蔬菜上的不干胶标签以及超轻塑料袋必须是可堆肥的。
包装标签
PPWR提案建议要求在法规生效42个月后,在包装上贴上有关其材料成分的信息,以方便消费者分类(此要求不适用于运输包装,但适用于电子商务包装)。
在规例生效48个月后,包装应附有标籤,显示包装的可重复使用性,以及二维码或其他类型的数据载体,以查阅相关资料(例如再利用系统、收集点、包装可追溯性等),以方便重复使用。
其他要求
PPWR还对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和行政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建立塑料瓶和铝罐的强制性押金返还制度,建立强制性DRS(处置和回收系统),建立专门主管机构,以及汇总和报告整体包装回收率数据, 成员国的再利用率和再填充率。
对供应链参与者的要求
除了对包装产品本身提出更高的要求外,PPWR提案还进一步明确了供应链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等。例如,在产品首次投放市场之前,包装制造商必须完成以下合规文件的准备工作或遵守相关监管义务:
有上述合规文件或监管义务的企业,可以委托授权代表代为编制或履行。
PPWR的立法趋势
一些实施法规的统一标准和实施规范尚不完善,但计划中的立法行动和相应的时间表已在PPWR提案中给出,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虽然这些方案未来可能还会发生变化,但也可以为相关企业规划产品包装设计升级和材料升级提供参考。
欧盟委员会采取立法行动的时间表
通过关于制定回收设计标准的授权法
通过一项授权法,建立评估包装大规模可回收性的方法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通过一项实施法案,确定计算和验证每单位塑料包装中回收材料比例的方法,以及技术文件相关章节的格式
2028年1月1日之前
评估回收材料最低比例要求的豁免条款,并使用授权法对其进行修订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通过关于制定包装和废物容器统一标签要求和格式的实施法案
法规生效后24个月
通过关于建立通过数字标记技术识别包装材料成分的方法的实施法案
2028年12月31日之前
通过一项实施法案,制定计算再利用率和再填充率的规则和方法
通过一项关于生产者登记和报告格式的执行法案
南京瑞旭提醒道
包装和包装废物管理是欧盟实现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循环经济原则,PPWR提案对包装产品的环保设计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PPWD相比,这是一个颠覆性的变化。南京瑞旭提醒企业,在选择产品包装材料和包装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控制趋势,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应对监管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