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的提案,即修订现行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PPWD)。PPWR提案同样适用于所有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无论使用何种材料,但旨在完成从指令到法规的华丽转身,不需转换,直接在所有成员国生效,在欧盟层面统一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管控要求。
欧盟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立法的拟议修订有三个主要目标:首先,防止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减少包装废弃物的数量,限制不必要的包装,推广可重复使用和可再填充的包装解决方案。其次,促进高质量回收(“闭环”):到 2030 年,使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包装都以经济可行的方式实现可回收利用。最后,减少对初级自然资源的需求,为二次原材料(再生材料)创造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并通过强制性再生材料份额目标增加再生塑料在包装中的使用。
最新提案与之前泄露的版本相比,目标有所减少。
1、对包装产品本身的要求
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浪费
● 自2030年起,某些包装形式将被禁止进入市场,以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浪费,例如:
● 一次性塑料包装
●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一次性包装
● 一次性塑料分组包装,用于将罐、桶、罐和罐分组在一起
● 食品和饮料的一次性包装(例如汉堡包盒等)以及用于(住宿和餐饮)行业灌装和消费的调味品(例如糖)
● 一次性酒店洗漱用品微包装等
此外,2025年后,普通“轻量”塑料袋(购物袋)消费量应限制在每人每年40个以内,此后每年数量应持续减少。
限制过度包装
自2030年起,销售包装、分组包装和运输包装(包括电商包装)的每个包装单元都应在设计上将其重量、体积和包装层数减少到保证其包装功能的最小尺寸,例如通过限制包装内充满的“空隙”(通常为聚苯乙烯、气垫、海绵填充物、碎纸、气泡膜、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碎片或其他填充材料填充的空间),确保空隙率不超过40%。
包装设计不得采用双层包装、假底包装或增加不必要的包装层等方式,造成产品体积增大的假象。除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包装设计受欧盟立法保护外,具有冗余包装而无法实现包装功能的产品今后将被禁止投放市场。
可回收包装
在包装可回收要求方面,法规要求分两步实现。自2030年1月1日起,所有包装必须按照设计回收标准实现可回收,可回收成分低于70%的包装将被视为不可回收,不得投放市场。包装生产者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所支付的财务费用将根据包装可回收性等级进行差异化。
自 2035 年起,要求将进一步调整,以确保可回收包装也能得到有效收集、分类和回收(“大规模回收”)。
再生材料比例目标
PPWR提案对特定包装类别规定了强制性的再生材料含量比例,相关要求将于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包装产品中再生材料的比例也会影响缴纳的财政费用的数额。
重复使用目标
PPWR提案对运输包装、电子商务包装等提出强制使用可重复使用包装比例,并将于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可堆肥包装
修订后的PPWR生效两年后,茶包、与咖啡产品一起处理的过滤咖啡包、水果和蔬菜上的标签以及超轻塑料袋必须可堆肥。
包装标签
PPWR提案提出,法规生效42个月后,包装上应贴有标签,标明其材料成分信息,以方便消费者分类(此项要求不适用于运输包装,但适用于电子商务包装)。
法规生效后48个月内,包装应附加标签标明包装可重复使用,以及二维码或其他类型的数据载体,以便获取相关信息(如重复使用系统、收集点、包装可追溯性等),促进其重复使用。
其他需求
PPWR还对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和行政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建立塑料瓶和铝罐的强制性押金返还制度,建立强制性的DRS(处置回收系统),设立专门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报告成员国总体包装回收率、再利用率、再填充率等数据。
二、对供应链参与者的要求
除了对包装产品本身提出更高的要求外,PPWR提案还进一步明确了供应链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等。例如,在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前,包装制造商必须完成以下合规文件的准备或履行相关监管义务:
● 技术文档()
● 符合性声明(欧盟)
● 生产者注册(的)
● 延伸生产者责任()
企业可以委托授权代表来准备或履行上述合规文件或监管义务。
3. PPWR立法趋势
部分协调标准及法规实施细则尚不完善,但PPWR提案提供了计划中的立法行动及相应的时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虽然这些计划未来仍有可能发生变化,但也可以为相关企业规划产品包装设计升级、材料升级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