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河北省高碑店市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隐患

日期: 2024-07-09 23:09:03|浏览: 402|编号: 56589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中新网5月2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发布《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新城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隐患情况通报》。通报指出,检查发现,高碑店市、白沟新城等地普遍存在非法充装和违规经营、储存、转装、运输瓶装液化气问题,安全隐患较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魏亮 摄

现将具体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违规经营、储存瓶装液化气问题严重。检查组突击检查发现,高碑店东能正和液化气站多年来在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充装经营液化气。从初步情况看,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该公司利用储罐进行违规充装;2017年6月该公司储罐被查处后,转而违规经营瓶装液化气。直至2019年5月7日检查组检查当日,该液化气站仍储存50公斤级气瓶101只,并带气销售气瓶。部分气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而未经检验,部分气瓶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检查还发现,白沟新城惠凯福厨具日用杂货销售部在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13只50公斤气瓶(其中12只已充满)在后院露天非法存放,并向周边居民和商户非法倒卖瓶装液化气。该杂货店毗邻幼儿园和小学,门口设有集市,无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从卧底调查看,白沟新城门店内除了商户无证销售液化气外,还有不少个体用车辆搬运、倒卖液化气。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条例》,属于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相关条件非法经营液化气的问题。

2、液化气非法充装问题突出。检查发现,高碑店市白岩液化气站虽然拥有《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但长期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用气,并随意大量充装非自有气瓶,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燃气经营者不得随意向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和《气瓶安全监察条例》中“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气瓶”的规定。该加油站自有气瓶数量与其经营规模不匹配,且自有气瓶登记不规范、不及时,气瓶充装记录不齐全、流向不清。

3、液化气非法加气现象普遍。5月6日下午,检查人员在白沟新城南物流园一家小吃店和五一路一家酒店附近的烧烤摊看到有人将50公斤气瓶中的液化气直接加到15公斤气瓶中。这种“将大罐液化气倒进小罐”的做法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条例》中“燃气使用者不得将气瓶中的气体加到其他气瓶中”的规定,安全隐患极大,是明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违规操作。但从卧底调查看,这种非法加气现象在白沟新城一些居民区、集贸市场、餐厅、摊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较为普遍。

4、液化气非法运输随处可见。卧底调查发现,白沟新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装载液化气钢瓶的小型货车穿梭其间。5月6日、5月7日,检查组在白沟新城至少看到9辆装载液化气钢瓶的小型货车(车牌号为冀、冀、冀、冀、冀、冀、冀、冀)。这些小型货车未按规定安装信号灯、悬挂标志牌,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通报指出,从检查情况看,高碑店市、白沟新城等地普遍存在非法充装、违规经营、储存、倒运瓶装液化气体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落实,监管工作不扎实、不严肃、敷衍了事。

一是日常监管敷衍了事,对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高碑店市东马营镇以东能正和液化气站为无证经营、被市住建局查封为由,未将其纳入例行检查。镇领导虽然每月对白岩液化气站进行安全检查,但每次下达的整改意见都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日常清扫为主,对长期存在的非自备气瓶充装、向无证人员提供商业气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街头巷尾普遍存在的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卖、销售等行为,几乎没有采取任何监管措施。 白沟新城公安、交通部门对于区域内大量无证液化气运输车辆视而不见,今年以来未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液化气案件。

二是执法检查敷衍、不严,导致违法企业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东能正和液化气站在未取得任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液化气已两年半,高碑店市三部门先后六次责令整改、罚款、查封,均无济于事。2017年3月,高碑店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却不检查整改情况,决定查封现场一个月却不执行,导致该公司违法充装、违法经营行为始终未能制止。2017年6月,高碑店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该公司存在无证充装行为。 并未坚决彻底取缔,仅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罐,清空储罐并查封,并处以10万元罚款。该公司转为违法经营瓶装液化气后,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群众举报,于2017年10月、2018年4月、2019年1月三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并未对违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进行实质性调查,仅象征性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反复查封清空、查封充装设备,并未采取坚决措施制止违法经营行为,甚至未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致使该公司继续利用加油站场地违法储存、经营液化气。 2018年3月,高碑店市消防大队发现该公司建设工程未经过消防部门检查验收,作出了责令停止使用、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随后并未监督该公司停止使用。

三是专项整治仅通过文件部署,未有实质性动作。2019年1月,保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销售液化气、收缴废旧液化气钢瓶专项行动。但保定市相关单位并未采取联合行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虽然对部分液化气站进行了抽查,但仅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并未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处理。高碑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有证照的液化气站只是象征性地检查,并未发现或查处任何违法行为,对无证照的液化气站(如东能正和液化气站)则根本不进行检查。 白沟新城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经营、储存、倒运瓶装液化气的行为尚未开展有效整治行动。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101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