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起卷烟税价联动,提高税率加征从量税,专家解读其目的及影响

日期: 2024-09-15 01:02:35|浏览: 324|编号: 6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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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0日起,提高卷烟从价税率,并征收从量税。

税价联动实现多赢

5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0日起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到11%,每支卷烟征收从价税0.005元。这是我国自1994年对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以来的第四次政策调整。

此次提高卷烟消费税的目的是什么?会带来哪些影响?《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每年至少有500万人死于吸烟引起的各种疾病。长期研究烟草税收和烟草控制问题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郑荣说:“我国目前有3.1亿烟民,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

我国高度重视烟草制品危害性的管控,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控烟措施,在降低人群吸烟率、普及吸烟危害性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些地方性法规也对控烟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实施。

“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提高烟草税收和价格都能有效减少烟草使用。”郑荣说,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显示,提高烟草税从而提高烟草价格10%,将可使高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量减少约4%,大多数中低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量最多可减少8%。

在我国税收征管中,卷烟分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甲类卷烟为调拨价格每条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为调拨价格每条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本次调整后,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乙类卷烟消费税率分别维持在原来的56%加0.003元/条和36%加0.003元/条;在批发环节,均由原来的5%提高到11%加0.005元/条。本次消费税政策调整不涉及雪茄烟及烟叶。

“此次调整是为了完善烟草制品消费税制度,由于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消费税调整幅度相同,有利于公平税负,对烟草行业结构转型调整有积极作用。通过调整,生产、批发环节税负差距将缩小,有利于构建全国统一的烟草市场。同时,产销量整体下降,烟草企业之间的竞争会加剧,企业需要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水平等方式提高效益。”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宝江认为,此次调整在推动控烟的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财政收入增长,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征收的间接税,本质上是对特定商品征收的税,而不是专门针对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财政部财经研究所副所长王超才说:“消费税除了增加财政收入外,还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需要,调节生产和消费行为,促进节能环保,正确引导投资流向,补偿部分商品和消费行为的负外部性,缓解收入不均等现象。”

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消费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以来,消费税改革不断“小步快跑”:三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标准,取消汽车轮胎、酒类等商品消费税,对电池、涂料等商品开征消费税。4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结合税制改革完善化妆品等大众消费品消费税政策,统筹调整征税范围、税率、征收环节等。

从消费税改革的推进可以看出,我国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断完善和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

“此前消费税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征收范围和税率上。预计此次消费税改革的重点将是把消费税的征收从生产环节转移到批发或零售环节,以扩大税基,均衡地区间税源分配,增强消费地区政府对消费环境和消费能力的关注。”王超才说。(记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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