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空烟斗形成灰色产业链
卢志坚、孙欣欣、尚春波
检察官审问嫌疑人
为什么买卖空烟斗是违法的?
传统意义上的卷烟、雪茄烟、烟丝、再造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的国家专卖产品。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本案空烟管是由卷烟纸、滤嘴棒、卷烟包等烟草特色产品加工而成。因此,涉案的空烟斗也属于烟草特种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依法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实行专卖管理,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因此,销售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空烟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烟草作为特殊专卖商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管制。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然而,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非法利润,不仅开展了倒卖空烟管(由滤嘴棒和卷烟纸连接而成)的业务,还形成了灰色产业链。
今年3月,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对康某、孙某等五人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无论如何,每个人都会被罚款。日前,非法销售卷烟的小商贩张某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移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销售烟草及吸烟用具的小摊位被调查
2023年1月30日,东海县农贸市场异常热闹,小商贩张某(另案处理)大声叫嚷。面前的摊位上,堆满了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空烟斗等吸烟配件,几个老人正在选购。这一幕恰好被正在进行专项执法行动的东海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看到。执法人员发现张某出售的烟具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出示身份证件后对张某进行询问。
“我只是在市场上卖一些烟丝和空烟斗。这些东西都是我在网上买的。”张某告诉执法人员。随后,执法人员在张某的配合下,从其货车上查获烟丝2975公斤、空烟斗26箱、卷烟纸56箱、手动卷烟机14台、600袋卷烟机2箱、滤嘴棒2根。和家。公斤,103桶中国烟丝。
同日,东海县烟草专卖局将张某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2023年2月9日,东海县烟草专卖局对张某家中查获的空烟斗进行抽样检验。鉴定结果显示,“该空烟斗属于烟草专卖品”。同日,东海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空烟管交易链浮出水面
张某出售的空烟斗是从哪里来的?公安机关根据张某的供述、网购订单、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迅速锁定了为张某供货的孙某。一条买卖空烟斗的灰色产业链逐渐显现。
2021年9月,孙经人介绍认识了康。康认识一家在外地生产空管的厂家,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拿到货。看到有利可图,孙开始做空烟斗生意,康成为孙最大的供应商。除康某外,孙某还找到了邓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等供应商。
2021年10月起,孙某在网络平台注册网店,以“空烟管”、“艾灸管”、“空纸管”等名义销售空烟管,并添加顾客为微信好友。随后,该网店因非法销售烟草特色产品被平台发现并查封,孙某通过微信进行了交易。
孙先生在微信上与客户协商好规格、价格、数量后,直接通过快递发货。他还会请康、邓等人帮他送货。 Sun的客户遍布全国各地。最大的客户是胡、陈和刘。仅这三个人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13万多元。除了这三人外,孙某还有张、余、刘等20多个小客户。
张某被立案侦查后,孙某也于2023年3月18日被东海县公安局抓获归案。随后,公安机关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先后抓获康某、胡某等六人。
指导调查准确确定犯罪数量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请东海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在涉案空烟管鉴定、提取涉案烟具等方面指导侦查。电子数据,以及上下游涉案人员追踪。医院指导调查后,东海县公安局向公安部汇报,公安部向涉案地公安部门发布线索。康某等人的其他同伙也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3年6月21日,康某、孙某、胡某、陈某、刘某、于某、刘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委托东海县烟草专卖局将随后从孙某、康某、胡某等人身上查获的空烟斗送检。经鉴定,随后查获的空烟斗均为烟草特种产品。
“传统意义上的卷烟、雪茄烟、烟丝、再造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属于烟草专卖法规定的国家专卖产品,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检验。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定,本案空烟管是由卷烟纸、滤嘴棒、烟包等烟草特种产品加工而成,因此,涉案空烟管也属于烟草特种产品。同时,《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依法实行专卖管理,没有规定的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空烟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经营者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责任。”检察官单华奎说。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本案被告人销售空烟斗已有一年多,销售范围广泛。如何准确确定各被告的销售额至关重要。检察官综合梳理康某、孙某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后发现,仅核实了康某销售的空管的一小部分来源,并确定了康某的销售金额和孙某的违法所得金额。调查机构的调查结果不准确。随后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相关电子数据侦查,成功追加犯罪金额1000万元以上。最终查明,康某实际销售金额1647万余元,孙某实际违法所得约10万元。该案7人犯罪金额合计2662万余元,违法所得约34.5万元。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被告人的层级身份、责任、参与时间等各有不同。为实现精准打击犯罪,检察机关对被告人进行分类分级:对处于犯罪链条上游、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康某、孙某及时予以逮捕,并严格按照规定提起公诉。法律;胡、陈、刘三人处于犯罪链条下游,涉案金额较大,决定依法提起公诉;但主要销售给普通消费者。于某、刘某涉案金额及违法所得较小,依法作出从宽决定,相对不起诉。
查清全部事实后,2023年11月29日,东海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康某、孙某、胡某、陈某、刘某依法提起公诉。今年3月5日,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