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与情感:从纽伦堡到东京审判
2006年9月注定是一个值得纪念和追忆的时刻。 “9.11”事件五周年、“9.18”事件75周年、美国国耻日、中国国耻日接踵而至。上帝似乎在暗中暗示。人们对战争的反思和情感跨越历史、跨越国界。
电影《东京审判》的上映,无疑给这样的季节增添了浓浓的秋意。 《东京审判》是一部法律题材、再现历史、弘扬爱国主义的主流电影。然而,它没有得到公共财政的合法支持。由私营部门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但在缺乏法治的电影行业,却几乎失败。因融资不慎导致船舶倾覆; 《东京审判》这部投资巨大、众星云集的大片,几经周折终于完成。但因涉及国际时局和政治稳定,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未获批准上映。直到一年后,四小时的样片被剪成一小时才最终发布。然而,尽管其票房表现不俗,受到观众认可,但不少影院仍然犹豫和等待。这样一部电影的传奇经历,本身就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中国电影人在权力与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如履薄冰或走钢丝;筹款时如孙子,受审时如儿媳。他们只希望他们的剧本能够被保存下来,他们的形象能够重见天日;他们的艺术是如此困难,世界的现状也是如此。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天气忽冷忽热。
话虽如此,同情就是同情。虽然影片因资金困难而被砍掉,但对影片本身的评价以及对其内容和主题的思考却不能容忍降低标准和感伤。评价电影《东京审判》可以采用多种参考,比如与当前国内外商业电影比较、与国内“主旋律”电影比较、与类似题材的文艺片比较等等。 。
首先,与商业片相比,总体而言,《东京审判》在观赏质量和商业运作上都在努力追赶国外商业大片。比如历史和法律题材的选择、国际化的演员阵容和明星阵容、悬念和节奏的把握、摄影和视频剪辑的效果以及背景音效和音乐等,无疑与传统国产相比。 “主旋律”电影。观看质量明显提高。但如果与国外顶级商业大片相比,该片的分量就明显不足。用导演高群书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炒白菜”。比如支线的故事情节就很差,几乎都是象征性的情节和场景。叙述不够流畅、不够集中。几个人物的纠葛非常分散。太依赖叙述了,而且叙述显得很官僚。它不如摩根弗里曼的好。 《香克的救赎》和《百万美元宝贝》中的叙事感觉。支线不但细而且不与主线相交。梅如敖只是支线的旁观者,这直接导致主线重复且乏味。伏笔和事后参照的悬念和顿悟效果并不明显(如《保密》宣誓和片尾投票、项哲君的“秘密武器”、大川树明的疯狂,下文不做解释,都是变成不远不近的旁白解释等),证据和反问剧本适合在支线情节中提前设计,然后在法庭审判中重复回声,但影片最终被一系列的法庭庭审被新闻片和旁白解说隔开,几乎沦为一部带有音效和镜头跳动的纪录片,商业律政片的灵魂就是“悬疑”和“节奏变化”。另一个致命的缺陷是,与国外商业大片相比,本片几乎没有室外场景,这不能不说是历史商业片的一个巨大遗憾。时间感和空间感”。全片没有出现当时中国人和日本人的群体场面。如今两国的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也没有互动,这大大降低了观看体验,远不如《一盘未下的棋》和《拯救大兵瑞恩》的时空感。
导演高群书声称,在《东京审判》中,他为了保存历史而牺牲了影片,这意味着影片为了再现历史的原貌,不做艺术夸张或情节增减,失去了很多视觉吸引力。那么,我们就不能只从商业片的角度来批判它,还可以从历史剧、文艺片的角度审视它的得失。但总体而言,导演国籍的主观倾向在影片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抒情性多于反思性。这违背了历史电影的中立性和真实性原则,大大降低了其思想高度和历史内涵。比如,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官和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是不可以有单方面接触的。然而,影片中多次出现中国法官梅如敖和中国检察官项哲军私下喝酒聊天的画面,法官甚至直接指责检察官。检方的起诉和官员提供的证据不足,损害了中国法官的形象和尊严。又比如,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有权做出最后陈述,但导演却把检察官约瑟夫·吉南慷慨激昂的演讲放在最后,以此作为影片的高潮,以激励大家反对战争和非人道。他们殊不知这样做会大大降低英美法律下审判过程的正义感和可信度。幸运的是,我们没有看到像真正的中国“主旋律”电影那样的片面“镇压反革命”审判。高群书至少在“东京审判”中给了日本后卫广濑一郎一点防守时间,也给了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和东条英树的自卫防线,最终给了“阶级敌人”喘息的机会,让导演可以继续有目标,观众可以继续发泄愤怒。或许一些愤怒的年轻人看到这里,会指责作者“胳膊肘向外”、“为日本鬼子说话”。但请想一想。影片中,出庭指证日本的日本军官证人田中隆义,也被日本辩护人斥责“肘部向外翻”、“你是日本人吗?”当我们被民族情感冲昏头脑时,尤其需要用理性来反思自己。我们会重蹈日本人的覆辙吗?
其实,如果我们稍稍冷静一下,就不难发现,作为战争受害者的中国人自己,我们的悲伤和愤怒不已,但我们更愿意听到日本的辩护。就好像我被人打了一样,我很想问为什么。我不能不解释就杀了对方然后报仇;我真想让他亲自评论一下:为什么?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讲道理!你的理论是什么?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明白了根源,才能知道如何铲除它,如何消灭它,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也会知道如何避免自己犯同样的错误,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安心。显然,无论怎样,仅仅杀掉日本人是达不到上述效果的;因为森林很大,有各种各样的鸟类,也许有一天纳粹的思想会从我们自己的大脑中生长出来,然后杀死迷失的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家和历史学家在制作二战战犯审判影片时,应该超越盟国的感情、立场和偏见,更多地用法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维来寻找幕后故事。战争、屠杀和不人道。正义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与《东京审判》相比,同为二战战犯审判影片的《纽伦堡审判》显然更胜一筹。
“纽伦堡审判”(1945.8-1949)是由四个国家的法官根据欧洲轴心国签署的《起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伦敦宪章》)在德国纽伦堡建立的。二战结束后的苏联、英国、法国、美国。欧洲国际军事法庭的成立是为了审判德国的主要战犯。此后,美国民事法官对德国战犯进行了多达十二轮不同级别的审判,历时三年。 “东京审判”(1946.4-1948.11)是由11个国家的法官组成的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这两次审判确定了国际战争法中战争罪的内涵,确立了追究战争罪个人刑事责任的新原则。 1946年至1950年,经联合国大会确认后,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将这些原则编纂为“纽伦堡原则”。电影《纽伦堡的审判》改编自历史上的第三次纽伦堡审判(对德国法官和司法官员的审判)。此案的真正法官是美国俄勒冈州最高法院的詹姆斯·布兰德法官。在影片中,著名演员斯宾塞·屈塞饰演海伍德法官(丹),并因此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此外,影片还成功塑造了首席检察官特德·劳森上校(泰德饰)、首席辩护律师汉斯·罗尔夫(汉斯·罗尔夫饰)、主要被告德国法学家恩斯特法官(饰),以及玛琳饰演的布尔霍尔特夫人(饰)。德雷奇( ),一位出现在支线情节中的德国高级将军的遗孀。该片拍摄于1961年,片长三个多小时。编剧艾比·曼凭借本片荣获奥斯卡最佳编剧奖,成为律政电影中的经典之作。本片与《东京审判》最大的区别在于,首席检察官泰德·劳森和首席辩护律师汉斯·鲁尔夫之间的实力和文笔不相上下,甚至辩护律师最终成为了主角,演讲中他的口才和魅力几乎征服了整个宫廷。主审法官海伍德是一个中立的旁观者,他的审判魅力直到宣判那一刻才爆发。他与被告德国法学家詹宁对法官的公正性进行了更高层次的较量,这也与判决相符。法律审判中的公平性和角色定位。
《纽伦堡的审判》在剧情中选择了一起丑闻缠身的死刑案和一起智障绝育案。这两起案件都是纳粹德国实施“种族净化法”的结果。当时的审判长亲自负责审判吗?辩护律师提出以下主要辩护意见:(1)当年案件判决公正,法官有理由认定被告人确实有不当性行为、精神障碍; (2)美国有对智障人士绝育的先例(赫尔姆·巴克诉贝尔案(1927)中瑞典法官赫尔姆;(3)检方检察官播放集中营残酷屠杀的视频(4)德国法官对屠杀事件不知情且有过错,个人不应承担国家责任 (5)被告人詹后宁出于良心和自责,在法庭上认罪悔罪,辩护律师不但没有自首,反而奇迹般地背弃了委托人,指责美国军火商,并在“苏联”上签字。与德国签订友好条约、参与瓜分波兰、与希特勒签订宗教协议的罗马教廷、曾在绥靖演说中盛赞希特勒的丘吉尔首相,都应该为战争承担责任……这最终的反问彻底击败了主管检察官。给了观众意想不到的情感转折,这确实是整部影片的高潮。影片最后,海伍德法官惊人的公正性赢得了法庭的判决。此时,苏联逼近柏林,美军向海伍德法官施加政治压力——要求对德国官员宽大处理,以求获胜。德国公众一致支持反共。海伍德法官顶住政治压力,根据案件事实,坚决判处詹宁等人有罪入狱。被告詹宁因无法承受希特勒的政治压力而做出轻率的判决。海伍德法官公正的司法判决赢得了被告人詹宁的尊重。影片最后,海伍德法官坚定的背影盖过了辩护人掀起的高潮,再次将剧情推向巅峰。
《纽伦堡审判》中,控辩双方平等的公平竞争和对抗式审判营造出巨大的张力,使得案件跌宕起伏,观众的情绪随着悬念的反复激化而逐渐推向高潮。 。同时,支线剧情也可圈可点。布尔霍尔特夫人竭尽全力影响海伍德法官对德国人的看法,以保护已故丈夫的荣誉。通过布尔霍尔特夫人,我们可以看到战后德国人民的总体情绪和心理。深夜街头响起的深情歌曲《莉莉》几乎融化了每一位观众的心,但这并没有动摇海伍德的裁决。矛盾的剧情让观众感到百感交集,同情心与正义感交织在一起,转化为深刻的思考……
应该考虑什么?想想罪,我们自己的罪,而不是别人的罪;思考正义,永恒理性的正义,不改变立场和情感。这就是“东京审判”无法与“纽伦堡审判”相媲美的地方。倾听敌人的声音,反省自己的罪过,做出坚定公正的判断,直接报复而不是以牙还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每当网络上掀起关于废除死刑的讨论时,那些理性、人道的声音往往被激进、冲动的呼声所淹没;每当谈到日本人纪律、团结、勤奋等优秀的民族品格,就会谈到日本的文学和音乐。 、电影等优秀文化,不少愤青给他们贴上了日本走狗、汉奸的标签;他们甚至叫嚣要消灭日本,消灭日本人。但这与希特勒消灭犹太人、日本人消灭中国人的理论和情绪有什么关系呢?有什么区别? 《东京的审判》正如导演本人所说,是一部展现中国人风采的历史片。但更多的是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更少的是中国人民的自我批评和反思精神; 《纽伦堡审判》超越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立场,却激励全人类审视自己的命运,重新发现道德、理性、正义等价值观。
让我们回顾一下“东京审判”中日本的辩护。影片主要列出了以下几点:(1)律师要求法院院长回避,所有法官的资质受到质疑。此案应由美国最高法院审理。 ; (二)本院对执行公务的国家公务员败诉一方采用“胜者通吃”的原则进行审判,没有法律依据; (3)松井石根的《亚洲大家庭、中日兄弟论》。 (四)板垣征四郎“一贯坚持和平、撤军、停战论”,因东北混战、民生危急而出兵东北; (五)东条英机的“生存自卫论”认为,日本政府按照宪法和法定程序行事,1941年7月26日海外资产被冻结后,日本为了生存别无选择,只能战斗,所以这实际上是一场自卫战争;中国政府发动军民抵抗,导致杀戮事件,中国政府应承担责任;而日本则以国运为赌注,以失败告终。天皇对战败不承担责任,应由日本内阁和首相承担责任。然而,发动自卫战争在道义上和法律上并没有任何错误。
我们不妨仔细分析一下。首先,“东京审判”在法庭的构成上确实比第一轮纽伦堡审判更接近随后的十二轮审判。但如果是国际审判,法庭应由交战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法官组成。战胜国确实应该回避。只有这样的国际审判才能公正。否则,确实会有“赢家和输家”报复性清算的嫌疑。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第一次纽伦堡审判还是东京审判,在程序上都不是完全公正的。由于无法获得公正的国际审判,日本采取了次优选择,请求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此案,类似于随后的12轮纽伦堡审判。这样做看似降低了日本的民族尊严,损害了日本的主权,但实际上是非常一贯和合理的。因为在美国这样的普通法国家,任何审判都会以先例的形式成为美国国内法。日本的主张实际上是要求美国根据其国民待遇的公平性来评判自己。如果美国想借机对战争中的敌人进行报复,可能会破坏美国国内的法律秩序,而这个代价美国无疑不会付出。这就像罗尔斯的比喻:“正义”就是让A切蛋糕,然后让B选择哪一块。其次,松井石根和板垣征四郎的理论可以归结为“功利政治观”,即日本对东亚实施政治、军事和经济控制对亚洲有利——可以结束那里的战争,化解无能的国家。从经济学上分析,用一个高效的政府取代一个无能的政府,确实是一种效率的提高。最后,东条英机的“生存自卫论”实际上是对检方“人道主义和平论”最有力的反驳,因为他与人道主义理论站在同一基石上。说白了就是:“我杀人。因为我被杀了。”也就是说,发动战争和抵制战争的理由其实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如果说有哪个国家可以以保卫祖国的名义屠杀侵略者,那么日本就有理由以保卫祖国的名义屠杀那些试图绞杀它的人。没有人比另一个人更人道。
坦白说,面对日本的这样的反问,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公正、有良知的中国人,我们应该如何回答呢?当我们把他们送上绞刑架时,我们怎样才能说服他们呢?东京审判的11名法官在宣誓时表示:“我们不会有任何恐惧、倾向或偏袒,只会依靠自己的良心和最理性的判断。”他们做到了吗?我们又做了一次吗?我们总是想知道为什么日本人不悔改他们犯下的令人发指的战争罪行?但我们从来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他们还要参拜靖国神社。我们总是想知道,日本人民是否因为新闻管制而对历史无知?但我们没有问自己,为什么我们的电影今天仍然受到审查?为什么《东京审判》上映这么难?我们总说,911之后,美国依然顽固不化,不懂得反省,反而变本加厉地攻击别国。但918之后我们反思过自己吗?为什么同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二战废墟的中国和日本却每次都在崛起,而我们却在遭受无休无止的内战、衰败和落后?我们总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对待别人,用自由主义对待自己,沾沾自喜于双重标准而不自知;我们总是在愤怒的风暴中不经意地忽略了地震的根源,而在不知不觉中将责任推卸给了外界。问问自己的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然法在世界法学界重新焕发活力。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政治理念再次遭到世界舆论的唾弃,简单的以切除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方式再次被重新思考。 《东京审判》最后,法官梅如敖表示:“没有死刑,如何保证发动战争的人不会复活?判决是为了让死者安息。”这只是狭隘的人性和简单的情感;在“纽伦堡审判”结束时,海伍德法官却相反地说道:“基于政治信仰杀害儿童似乎是那么自然!我们的国家还在叫嚣着保卫祖国、求生存!当生死攸关时它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根本价值——不惜一切代价生存!让世界看看:正义、真理和每个人的价值!”我想,只有这样高层次的声音才是真正鼓舞人心的,只有这样深刻的自我反省,才能让酷刑柱上的罪人真正悔改,这就是人类超越情感的理性光辉。
2006年9月18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