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出台案件暂存款管理细则,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日期: 2024-12-02 04:03:52|浏览: 295|编号: 84404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为有效开展公平诚信司法,针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中发现的风险点,9月26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细则》。 《案件暂存管理办法》》,着力做好案件暂存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检查关口,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审判、执行过程中收取的临时押金的监管。

细则规定,进口海关必须保留,并实行临时存款账户制度。所有临时存款必须存入法院在银行设立的专门账户,防止“体外循环”。对不将临时存款存入法院专用账户、在专用账户外进行操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确保出口管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所有临时存款的划转均须由负责人填写案件划转审批表,并由负责人报院长、分管副院长、分管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账号可以被释放。

做好监督,实行定期公示制度。临时押金的使用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由全院警务人员监督。如果账户未清超过三个月且无法提取的,负责人将向财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说明扣留原因。

确保诚信,落实问责制度。医院纪检监察室将不定期对涉案临时存款进行抽查或抽查,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走访。对违反《案件临时押金管理细则》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作者:王永东)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101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