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查处理不合格食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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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报(2021年第25期、第40期、第42期)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检查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1、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成山路店销售的青稞藜果麦片(其他方便食品)名义上由西藏地球第三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委托无锡五谷实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一)抽查基本情况。 《通知》(2021年第25号)涉及名义为西藏地球第三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无锡五谷实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销售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稞藜果麦片。有限公司南通成山路店(其他方便食品)(规格型号:240g/袋;生产日期:2020-10-23),模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核实处置情况。经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锡五谷食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共生产问题批次食品6000袋,已召回3018袋。其余产品因没有消费者退货而未被召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款、没收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 (决定号:西京开区市监处罚[2021]00033号)
2、淮安苏果超市(洪泽)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稞藜麦果麦片,受无锡五谷食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藏地球第三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
(一)抽查基本情况。 《通知》(2021年第40号)涉及淮安苏果超市(洪泽)有限公司销售、无锡五谷实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稞藜果,名称为“西藏大地三”极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燕麦片(规格型号:240g(20g×12)/袋;生产日期: 2020-10-2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徐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实处置情况。经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锡五谷食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共生产问题批次食品6000袋,已召回3018袋。其余产品因没有消费者退货而未被召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罚款、没收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 (决定号:西京开区市监处罚[2021]00033号)
3、苏果超市(句容)有限公司伊泰街购物广场销售的无锡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色花生豆。
(一)抽查基本情况。 《通知》(2021年第42号)涉及无锡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色花生(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04-17)。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二)核实处置情况。据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锡市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彩花生豆共产生问题批次食品10公斤,全部售罄。由于没有消费者退货,因此没有召回。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处以罚款60267元。 (决定号:惠山市监察办[2021]1-026号)
4、无锡市滨湖区如海超市连锁店销售的宜兴市锡水长流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饮用天然泉水
(一)抽查基本情况。 《通知》(2021年第42号)涉及无锡市滨湖区如海超市连锁店销售的宜兴市溪水长流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饮用天然山泉水(规格型号:480ml/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