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 6万元买饺子导演高仿号带货,账号买卖双方需担哪些法律责任?

日期: 2025-07-21 14:07:53|浏览: 20|编号: 1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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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

近日,疑似该账号的新主人

发帖表示,

她当初之所以花6万元购买,

是因为该账号已拥有10多万粉丝,

没想到购买后

遭到很多网友的语言攻击,

甚至网暴。

目前,

对于多人冒充导演饺子账号一事,

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经核实大量相关账号都是仿冒的,

根据平台规则

已实行重置清空账号资料、

限制用户修改资料、

那么,

6万元买饺子导演“高仿号”带货,

账号买卖双方

可能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从法律层面剖析,

这些假冒账号进行带货的行为,

侵犯饺子导演的哪些合法权益?

饺子导演又该如何维护

自身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共同关注《法治日报》中,来自律师专家库的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对其专业观点的深入剖析!

以6万元购入仿制账号,导演通过该账号推广饺子,买卖双方可能会遭遇哪些法律风险?

马丽红表示,首先,这些假冒账号以饺子导演的名义进行商品推广,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了导演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若买卖双方对此行为心知肚明,那么他们均应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其次,这些假冒账号的恶意行为可能涉嫌发布虚假信息,违背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即广告内容不得包含虚假或容易误导消费者的信息,也不得进行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广告发布者需对广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商家不得通过安排虚假交易等手段,协助其他商家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信息,商家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广告。故此,若买卖双方通过假冒账号进行虚假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措施。

依据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强制用户提交真实身份资料,对于未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将不予提供相关服务,网络运营需严格执行实名制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公众账号的运营者不得擅自进行大规模注册、囤积或进行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观察之下,交易公众账号显然是不合法的举动,涉事双方可能会遭受网信管理部门的行政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发出警告、处以罚款等惩罚。再者,若有人冒用账号散布虚假信息,以此手段骗取粉丝的财物,且涉及金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将面临刑事上的处罚。

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这些假冒账号从事的推销活动,究竟侵犯了饺子导演的哪些合法权利?

马丽红指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名字。此类仿冒账号以“饺子”、“饺子导演”、“饺子(杨宇)”等名称出现,假扮成饺子导演,这种行为构成了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侵犯了饺子导演的姓名使用权。

再者,未经饺子导演的许可,有人冒用其账号,并将他的照片用作头像。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通过丑化、玷污,或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手段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允许,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展示其肖像,因此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饺子导演的肖像权。

此外,这些账号擅自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哪吒》系列电影片段、海报等内容,此举侵犯了该影视作品的著作权。若饺子导演作为该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之一,那么此类行为也间接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此外,这些假冒账号借助饺子导演的名声吸引粉丝,使得粉丝误以为是在支持饺子导演的带货活动而购买商品,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饺子导演可能拥有的财产权益。若因这些仿冒账号的不当行为,致使饺子导演的商业信誉遭受损害,进而影响其未来的商业合作和收入,这同样是对其财产权益的侵犯。

面对网络中存在的假冒账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饺子导演应采取哪些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马丽红表示,饺子导演应当首先搜集假冒账号的相关信息以及带货内容等证据。证据收集完成后,可以向短视频平台进行投诉,请求对相关账号进行封禁。同时,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宣传和不当竞争行为。在必要时,可对假冒账号的运营者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另外,如果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此特别指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假冒账号从事商业利益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网络及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广大网友需提高警惕,对账号的真伪进行严格辨别,以免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此外,平台方也应强化监管力度,优化账号的认证与审核流程,从根本层面杜绝此类不良现象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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