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我国大幅提高卷烟消费税,对控烟有何作用?

日期: 2025-10-20 00:03:22|浏览: 12|编号: 1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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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我国将大幅提高卷烟消费税,目标直指控烟

这次变动,是在2009年那个基数上,把大宗售卖的税率,从早先的五个百分点,上调到了十一点;对于每件商品的固定费用,也从过去的零点零零三元,增加到了零点零零五元,这种做法对价格较低的香烟,冲击更加显著,并且跟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修改思路,是吻合的。

自五月十日起,我国显著上调了香烟的消费税,批发环节的从价税率由百分之五增至百分之十一,并且每支要额外征收零点零零五元钱的从量税,在提高税收的同时,也相应地调整了价格,国家烟草专卖机构将同步修改并适度提升香烟的批发及建议零售价格。

这些政策举措,在我国进行烟草控制方面会产生怎样效果?在烟草治理领域,我们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投入?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机构与专业人士。

更有利于控制低价烟消费,与世卫组织提出方向一致

全球卫生机构调查显示,当前全地球大约有十三亿人吸烟,每年至少有五百万民众因为吸烟引发的各类病症而离世。这说明吸烟危害生命,治理烟草问题非常艰难。

增加烟草税和烟草价格,是众多控烟措施中作用显著的一种,这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郑榕教授的看法。

郑榕指出,税收与价格措施在抑制烟草使用方面的成效,已获全球多国实践和研究证实。根据经验性分析,专家们发现:烟草绝对价格每上升十分之一,会导致卷烟销量下降三至五成,同时青少年吸烟者数量减少三成五至七成;烟草制品价格若提高七成,全球因吸烟死亡人数将削减四分之一。提升烟品的税收额度,或者调高烟品的售卖价格,不论是在经济进步的国家,抑或是在经济崛起的国家,均能切实地降低烟品的消耗量。

由于这个原因,国际上许多国家开始通过增加烟草价格来减少吸烟行为。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在2013年发布的《全球烟草使用状况报告》,在2010到2012年间,全球有97个国家提升了烟品的税收水平。

这是我国从1994年推行分税制改革之后,第四次上调烟品消费税税率。郑榕对此进行了说明。早在1998年进行首次调整时,卷烟的税率就被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档次,并且开始按照价格比例来计算税款:其中,属于第一类的卷烟以及进口的卷烟,其税率设定为50%;而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卷烟,税率则为40%;最后,第四类和第五类的卷烟,税率是25%。

最新一次变动发生在二零零九年,烟草消费税依据甲乙两种类别区分,制造与进口阶段采用比例方式计征:甲类烟的税率设定为五十六分之五十六,乙类烟的税率确定为五十六分之三十六,另外对两种烟品均增设了每支收取零点零零三元的按量征收标准。此外,在商品分销阶段又追加了一项比例税,甲乙两种烟品的税率均定为五分之五。运用加征税款的方式,使得卷烟的整体售价和税负占比都出现了增长,由此引导了烟草产业重新规划发展方向,并对产品组合进行了优化,导致低档次烟草的产出量有所降低。

这次改动,是在2009年原有政策上,把大宗售卖的税率从5%上调到11%,同时把按件计征的税额,从每支0.003元增至0.005元。相较于按价格比例征收的税种,按数量征收的税种更有助于抑制廉价香烟的流行。这次调整使得每盒香烟的按件征税额增加了0.1元,对于价格较高的香烟来说或许影响不大,但对于价格较低的香烟,其冲击会更为显著。所以,国际卫生机构倡导各个国家要更广泛地运用按量计征的方式,并且最好在同一个阶段,对各类烟草商品收取一样的费率。这次的变动,与国际卫生机构的主张是相符的。”郑榕说明。

征收消费税之际,烟草专卖局将一并上调卷烟批发与建议零售价格,旨在更佳实现控烟目标。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指出,此次消费税调整发生在批发层面,有助于缩小生产与批发环节的税负差异,利于烟草产区与流通区的均衡进步,推动全国市场的整合。

此次变动,不单有助于禁烟,还能略微提升税收,可谓利大于弊。不过最近有新闻报道,2014年卷烟的消费金额高达4823亿元,这次消费税的比率从之前的5%提升到11%,预计今年的消费税将额外增加大概6000亿元。针对这个观点,财政部的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强调这是错误的解读,这个估算完全站不住脚。由于烟草税金包含制造和分销两个阶段征收,制造时的税负比例最高可达五十六分之五十六,占比较大一些。此次改革并未提升制造阶段的税负,仅增加了分销环节的税率,预计能为财政增加约数百亿的财政收入。

减少焦油等有害成分,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根除烟草危害,最佳途径是彻底戒除烟瘾。不过现阶段,要使所有人戒掉烟草使用,条件尚不具备。李保江谈到,现阶段我国有三亿以上烟民,每人烟草使用量在全球位列第二十六位。

烟民在减少吸烟量的同时,也要着力降低烟草里焦油这类有害物质的含量,这样才能减轻对身体的伤害。

近些年,烟草管理部门将控制焦油和减少危害视作行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增加了科技方面的资源投入,借助创新方法来降低烟草烟雾中有害物质的排放程度。卷烟的毒害程度指标在2008年时为10.0,到2011年时降到8.8,每年的下降幅度达到4%,比原计划提前了四年,成功将国产香烟的毒害程度指标控制在9.0以下的标准范围内。卷烟的包装上,我们持续加强了对健康危害的提醒,同时也在探讨怎样让警示更加明显的方法。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相关人士表示了这一情况。

此外,国家还推行多项举措,有效减少民众吸烟现象,广泛宣传烟草带来的不良影响。比如,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发出指示,规定高级官员要在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务活动中不允许吸烟,禁止动用或变通动用公共经费购买烟草产品。部分区域性法律对禁烟提出了严苛要求,北京市的禁烟措施从六月一日开始正式执行。

预防未成年人吸烟,呼吁管住“电子烟”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有条款明确禁止将烟草制品售卖给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禁止由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售卖烟草制品。我国认真执行这项国际公约,在境内全面取缔自动售烟设备,并且规定烟草销售点必须在柜台显眼处放置提示标识,上面写着“禁止小学生和中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阻止未成年的青少年接触烟草产生了显著的正面效果。

不过最近两年,各种添加糖果风味的“电子烟”正在部分中小学生间逐渐扩散,让人担忧。根据山东、陕西、浙江、辽宁等地的新闻报道,不少中小学附近的文具铺里都售卖这种类似吸管的细长物品,每支售价在十五到二十元之间,吸食后能喷出烟雾,顶端还会浮现出类似点燃烟草时的亮光。这些“电子烟”里添加了蓝莓、巧克力、猕猴桃等甜味成分,对孩子的吸引力非常强。

家长对孩子周边售卖此类物品感到担忧,孩子天生好奇且易模仿,又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在“电子烟”的诱导下,未来或许会对吸烟产生好感,形成不良行为。此外,众多产品包装上不见中文说明,也无生产厂商等资料,这些“烟雾”究竟含有何种化学物质,对人体可能造成多大伤害,均无从知晓。

当前,国内部分法规条例在电子烟管理领域尚存缺失。权威人士指出,电子烟客观上对青少年吸烟行为起到诱导作用,亟需将其归入管理范畴,禁止向未满十八周岁者进行售卖。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11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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