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晖
三包是一些家电、家具、鞋子等商品必不可少的售后保障,然而,市民郭先生购买的联想电脑却面临无法享受完整三包的境况,因为发票上没有明确的产品型号。
发票是正规的购物凭证,是商品享受国家三包的必要前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无发票、发票遗失、发票信息不全等情况,从而减少甚至丧失消费者应享有的合法三包权利。如何推动三包要素简化,应成为企业售后服务的必修课。
发票信息不全,三包等级降低
今年1月1日,公民郭先生在鄞州某超市数码商品柜台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并拿到了正规发票,按照“三包”规定,郭先生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可享受整机一年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几个月后,郭先生想延长自己电脑的三年保修期,当他拿着发票去联想售后服务中心购买延保产品时,却遇到了麻烦。
原来,发票上显示购买日期为2013年1月1日,内容为“一台电脑”,联想售后服务人员并不认可这张没有注明电脑品牌和型号的发票,称其只能以电脑的出厂日期即2012年9月22日来计算三包服务期,这样一来,正常的三包期就缩短了3个多月。
发票是三包有效凭证
联想没有做错什么,但郭先生却觉得委屈,问题出在哪里?
“这张不完整的发票才是罪魁祸首。”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表示,商家在销售电脑时,应该在发票上注明品牌、型号,消费者应该以购货发票上的日期为准,计算三包起始期限。也就是说,发票是商品三包的有效证明,而郭先生手里的这张发票,其实并不能证明它是这台联想电脑的发票。针对郭先生遇到的问题,超市最终同意补开发票,并更改发票内容。这样一来,联想电脑的三年保修期就可以从郭先生购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