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案情:欧洲国际军事法庭的设立与被告指控

日期: 2024-11-03 19:05:00|浏览: 471|编号: 77643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测验问题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案件

纽伦堡审判是由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该法庭是根据1945年《起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设立的。它由苏联、美国、英国和法国各任命一名法官组成。到1945年底,除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外,加入上述规定的国家还有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埃塞俄比亚、希腊、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拿马、巴拉圭、波兰、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南斯拉夫。这些国家是法庭上的原告。这些国家都指派了一名检察官,组成调查和起诉委员会。该委员会于 1945 年 10 月 18 日向法院提出起诉书。被告包括 6 个组织和 22 名德国战犯头目。所有 22 名被告均被指控犯有危害和平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并参与制定和执行实施这些犯罪的共同计划和阴谋。

判断

法庭根据其《宪章》的规定确立对罪犯和罪行的管辖权。 《宪章》第六条规定:“在不违反本宪章第一条所述协议的情况下,为审判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而设立的法庭应审理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为欧洲轴心国利益犯下的罪行,因为法庭有权审判和惩罚犯有以下任何行为的任何人,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组织成员。法庭自1945年起承担个人责任。审判于2016年11月20日开始。共举行了403场公开听证会,询问了94名证人,并收到了143名证人的书面证词。法院还任命了一些委员会成员来听取 101 个不同组织的证据。证人证词、其他证人提供的 1,809 份宣誓书、政治领导人的宣誓书为 38,000 份、党卫军的宣誓书为 10,000 份、突击队的宣誓书为 10,000 份、安全部队的宣誓书为 10,000 份。法庭听取了来自服务办公室的 70,000 份宣誓书,来自总参谋部和国防军最高指挥部的 3,000 份宣誓书,以及来自秘密警察部队的 2,000 份宣誓书。法庭还听取了来自不同组织的 22 名证人的证词。审判于1946年8月31日结束,9月宣判,宣判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1日。

判决书公布:

①纳粹党的领导层是一个犯罪组织。由于它是由元首领导的国家社会党的正式组织,其主要目的和活动是帮助纳粹党获得并维持对德国的控制。为此,将吞并地区同化为德国,迫害犹太人、实施奴工计划以及虐待战俘等,这些行为均属于《宪章》规定的刑事犯罪

②秘密警察部队和安全部门是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来迫害和灭绝犹太人、在集中营实施残暴和谋杀、在占领区管理非法行为、实施奴役计划、酷刑和杀害战俘等。这些行为都是《宪章》规定的刑事犯罪

③党卫军是一个犯罪组织。因为它被用来迫害和灭绝犹太人,在集中营中实施暴行和杀戮,在被占领土的管理中进行非法活动,实施奴工计划,以及酷刑和杀害战俘。宪章将这种行为定为犯罪

判决书称:突击队、德国内阁、总参谋部和国防军最高指挥部不是犯罪组织。判决书公布了以下被告人的罪名和刑罚:戈林、赫斯、里宾特洛甫·凯特尔、卡登布伦纳等13人被判有罪,判处绞刑。冯·克莱德尔被判有罪并被判处终身监禁。舒拉赫和施佩尔被判有罪并被判处 20 年监禁。 Niu 被判有罪并被判处 15 年监禁。杜尼兹被判有罪并被判处 10 年监禁。

因为上述被告人要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有《宪章》规定的危害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要么犯有这三项罪中的一项或两项。

判决宣告沙赫特、帕彭和弗里茨无罪并释放他们。

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依据是什么?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101箱包皮具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