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消费税计算公式及征收依据,你了解多少?

日期: 2024-11-03 23:04:06|浏览: 331|编号: 7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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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肯定的回答

卷烟生产、销售过程中征收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销售价格*比例税率。进口卷烟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消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其中消费定额税率为0.6元/标准件。消费税的适用比例税率取决于销售价格。消费价格≥50元的,比例税率为45%;消费者价格 2. 分析详情

烟草消费税是指对卷烟批发环节征收的从价税,税率为11%。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各种品牌、规格的卷烟,须按批发卷烟的销量缴纳批发级消费税,不含增值税,乘以11%。

3、烟草消费税的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和通知,现行卷烟消费税对所有以烟草为原料的卷烟制品征收。从种类上来说,主要分为A类卷烟、B类卷烟、雪茄和烟丝四种。相应的税率也存在一定差异。四类卷烟具体消费税征收标准为:每标准箱不含增值税70元以上的A类卷烟,按从价税的56%征收消费税;每标箱价格在70元以下的乙类卷烟,按36%的从价税征收。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具体税率为0.003/支。但以烟叶为原料生产的未卷烟的雪茄烟也属于卷烟消费税征税范围,具体税率标准暂无参考。最新文件显示,我国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加征0.005元/支的从量税。纳税人同时从事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计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量和销售数量。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未分别计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批发环节按照销售总量和销售数量计算征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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